现将兴安盟关于下达2021年盟本级配套资金高标准农田资金的分配结果予以公告,公示期为10天(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9月25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兴安盟扶贫开发办公室
地 址:乌兰浩特市爱国街民合北路2号
联系电话:12317或0482-3971229
电子邮箱:xamfpbyy@126.com
附件:兴安盟2021年下达盟本级高标准农田配套资金资金分配表
兴安盟乡村振兴局
2021年9月16日
下达2021年盟本级高标准农田配套资金分配
单位:万元
旗(县) | 高标准农田配套资金 |
科右前旗 | 57.73 |
突泉县 | 57.73 |
扎赉特旗 | 57.73 |
科右中旗 | 57.73 |
合 计 | 230.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