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的通知》(皖农科函〔2021〕395号)文件精神,六安市本级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任务300人。其中经营管理型人员(培训100人),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28学时(线上培训16学时)。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训200人),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48学时(线上培训8学时)。围绕乡村振兴和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现将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遴选条件公告如下:
一、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农民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
2、具有必要的培训场所、专兼职教师队伍和专职教学管理人员;
3、具有做好课件、录像、编辑等课程整理能力,能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有专人负责整理;
4、相应的配套设施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地;
5、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
6、长期从事农民培训工作,熟悉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具有农民培训工作经验和较好的培训业绩;
7、遵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接受各级主管部门对培训过程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申报材料
1、申报书、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见附件);
2、法人证书(复印件);
3、培训资质证书(复印件);
4、机构简介;
5、培训方案及计划,包括培训类别、培训对象、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能力、教师名册、教学条件、经费预算等;
6、实训基地证明材料。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认真做好申报,于10月15日17:30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与信息化科(6号楼212),参加遴选。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定,择优确定培训机构1家。
联系人: 黄锐 联系电话:0564--3379336
六安市农业农村局 六安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