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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贺州市蔬菜、水果中农药残留专项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6来源: 广西玉林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作者:佚名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我市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总体部署,我局制定了《2021年贺州市蔬菜、水果中农药残留专项监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贺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贺州市蔬菜、水果中农药残留专项监测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市农产品抽检监测力度,顺利完成我市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监测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实施

  本次蔬菜、水果农药残留专项监测工作由贺州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广西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承担样品检测工作。

  二、专项抽查任务

  共抽检800个蔬菜、水果样品。八步区、平桂区、昭平县、钟山县农业农村局承担抽样工作。

  三、抽样要求

  (一)抽样方法

  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农业部令 2012 年第 7号)及NY/T789-2004执行。

  (二)抽样地点

  抽样产品以本辖区生产的为主,具体抽样时间根据各作物当地收获期确定。

  (三)抽样数量

  全市总样品数800个。其中八步区280个、平桂区186个、钟山县170个、昭平县164个。

  (四)抽样时间

  抽样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至2021年10月30日。

  (五)样品费用

  购买样品经费由抽样县(区)农业农村局自行负责。

  四、检测农药品种

  (一)水果监测丙溴磷;

  (二)叶菜类蔬菜监测啶虫脒;

  (三)豆类蔬菜监测苯醚甲环唑;

  (四)瓜果类蔬菜监测啶虫脒;

  (五)块根类蔬菜监测克百威;

  (六)茎类、鳞茎类监测腐霉利;

  (七)甘蓝类监测氯氟氰菊酯;

  (八)其他类蔬菜监测毒死蜱;

  贺州市农业农村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检测农药品种。

  五、检测方法、判定标准及判定原则

  (一)检测方法

  采用有关农药残留检测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国际通用标准。

  (二)判定标准

  采用国家标准,同时借鉴国际食品法典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进行判定。

  (三)判定原则

  采用GB2763-2021标准判定。

  六、结果反馈及汇总分析

  (一)结果反馈

  承担抽样工作的县(区)完成抽样后应尽快将样品送至广西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检测,在完成样品检测后,检测机构将结果及时反馈给贺州市农业农村局及抽样单位。

  (二)汇总分析

  由贺州市农业农村局安监办进行数据汇总分析。

  七、工作要求

  (一)请承担抽样的县(区)制定抽样计划,务必在10月30日前完成抽样工作。

  (二)做好相关数据保密工作。未经贺州市农业农村局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引用和公布监测结果。

  未尽事宜,请与贺州市农业农村局安监办联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莉,0774-5122866。

  

  附件:农药残留检测结果分析统计表

  

  

  

  

  附件

  农药残留检测结果分析统计表

  表1  不同品种农药残留检出和超标情况统计表

  品种

   

  检出情况

  超标情况

  检出数

  检出率

  检出农药

  超标数

  超标率

  超标农药

  叶菜类蔬菜







  豆类蔬菜







  瓜果类蔬菜







  水果







  ……







  总  计







   

  表2  不同农药残留检出和超标情况统计表

  农药名称

  检出情况

  超标情况

  检出数

  检出率

  超标数

  超标率














































  合计





   

  


原文链接:http://nyncj.gxhz.gov.cn/xxgk/tzgg/t104763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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