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国粮食生产先进集体的
公 示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全国粮食生产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内农牧种植发〔2021〕421号)精神,由各旗县市区农牧和科技局初审推荐,市农牧局成立推荐评选领导小组,对旗县市区推荐先进集体的基本情况、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进行审核,经研究决定,拟推荐商都县农牧和科技局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集体,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如有异议,请向市农牧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9日--11月4日
联系电话 0474-8265755
乌兰察布市农牧局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