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兴安盟兽医系统实验室建设,提高全盟兽医实验室检测诊断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推进实验室依法、依规开展检测工作。我中心于12月20日至12月30日开展了旗县级兽医实验室考核工作。
通过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并取得《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是兽医实验室承担动物疫病诊断、监测和检测等任务的必要条件,也是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的必然要求。本次考核秉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按照“以考促建、规范管理、提升能力”的要求,积极稳妥、有序推进。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对照《盟市和旗县级兽医实验室现场考核细则》,统一标准、科学严谨、客观公正对提出申请的5家兽医实验室进行了现场考核。
通过本次考核,切实提高旗县级兽医实验室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兽医实验室完善制度细节,规范实验活动,增强兽医实验室人员工作能力及业务水平,为我盟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和依法防控动物疫病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