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走在前列的意见》和省农业农村厅《江苏农业品牌目录制度》《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苏州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苏州市农业品牌目录制度》并组织开展了2021年市级农业品牌目录的征集推选工作,经品牌主体自愿申报、县级市(区)审核复核、专家评审、信用审查、结果公示等程序,最终评选出“苏州大米”等26个品牌为2021年市级品牌目录入选名单,其中区域公用品牌9个、产品品牌17个。
建立苏州市农业品牌目录既是落实品牌强农战略的具体举措,也是我市规范农业品牌管理、推进苏州农业品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
下一步,我市将加强入选市级目录品牌的宣传推介,加大农业品牌建设力度,在政策制定、项目建设、规划指导、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不断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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