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一农业行政执法案例入选农业农村部第二批农业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案例指导的要求,为总结农业执法经验,指导地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提升办案水平,农业农村部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部门推荐的执法案例中遴选整理了8个案例,作为第二批农业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并于1月12日公开发布。其中,株洲市农业农村局办理的凌某某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案入选指导性案例,成为全省唯一入选的8个案例之一。凌某某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案主要是对私屠滥宰违法案件执法机制进行了创新,充分发动乡镇和村级干部群众,由乡镇(街道)防疫站、村委会分别明确执法联络员负责收集、报送私屠滥宰违法线索,为农业农村部门及时查处私屠滥宰违法行为、有效防止违法动物产品流入市场和餐桌发挥了重要作用。
该指导性案例的入选,是株洲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获评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之后又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重要成果,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提供了株洲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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