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屠宰行业“强监管保安全”行动通知》(农办牧〔2021〕5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开展屠宰行业“强监管保安全”行动通知》(内农牧畜发〔2022〕5号)文件的通知要求,以及行署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要求,1月25日,兴安盟农牧局纪检组、畜牧局、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动物疫病防控中心相关人员组成了畜禽屠宰行业安全检查组深入到乌兰浩特市和科右前旗实地检查了畜禽屠宰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乌兰浩特市和科右前旗农牧和科技局相关负责人陪同检查。
此次检查主要对4家屠宰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组分别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企业的制冷设备和特种设备的使用情况、特种设备管理人员上岗情况、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制定情况、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情况、肉品品质人员检验检疫负责人上岗情况,安全生产等工作台账的建立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
从检查的情况上看屠宰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旗县市农牧部门定期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落实,做到人防、物防、技防。同时还会同应急管理等安全监管部门加强对本辖区内畜禽屠宰行业的监管,重点监管畜禽定点屠宰企业的冷库设施设备管理,不折不扣的将农业农村部和农牧厅开展屠宰行业“强监管保安全”行动文件精神落实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