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落实乌海市委编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三定”规定切实做到眀责知责履职尽责的通知》(乌机编委发[2021]42号)文件精神,市畜牧兽医中心于2022年1月5日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了乌海市委编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三定”规定切实做到眀责知责履职尽责的通知》(乌机编委发[2021]42号)、《关于乌海市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的批复》(乌机编办发[2021]38号)文件,全面掌握市畜牧兽医中心的职能职责,结合本单位的职能职责,明确了领导班子成员的职能,并将单位的职能职责进行岗位细化,对每位职工进行定岗定责,做到机构、职能、人员的深度融合,为全面提升畜牧兽医中心履职尽责能力水平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