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开展兽药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内农牧医发〔2022〕231号)的文件要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于5月9日-16日对全旗兽药经营使用企业开展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共检查兽药经营门店10家、规模养殖场(兽药使用企业)10个,重点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兽药经营门店和仓库的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情况、固体消毒剂的存储条件和销售记录情况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精神麻醉等药品的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通过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共排查安全隐患3项,并现场督促指导排除。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极高的政治站位,采取扎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和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任的态度,认真做好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同时对企业相关从业人员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和宣传工作,确保企业生产经营安全运行,有效防范和化解兽药及养殖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