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速递 > 正文
农农(农药)〔2020〕28号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明确农药经营许可范围有关事项的请示》(甘农农发〔2020〕13号)收悉。根据农业部第2567号公告规定,现回复如下。
一、《限制使用农药名录(2017版)》规定32种限制使用农药,前22种实行定点经营,后10种农药暂不纳入定点经营范围。
二、持有经营范围为“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经营许可证的农药经营者暂可经营《限制使用农药名录(2017版)》规定的后10种非定点经营的限制使用农药。
种植业管理司
2020年4月17日
关于农药经营许可范围有关事项的函.pdf
上一篇: 关于开展对2019年全国农药市场抽查第二批 不合格农药产品查...
下一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75号
当前正值草莓成熟、上市销售高峰期,市民在购买草莓的同时,...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部署要求,坚决整治...
沙棘果挂满枝头。苏靖宇摄 小小沙棘“浑身是宝”...
一、墒情现状 12月27日全省430个土壤墒情监测点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