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农牧厅2023年工作部署,为了更好地促进全盟经营主体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自治区级示范家庭农牧场评定的通知》(内农牧合发〔2023〕453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各旗县市开展此项工作,通过实地查看、择优申报、资格评审,会议研究、厅网站公示等程序,重点选择了管理运行规范、实力较强、收入较高,能够引领当地产业发展,带动力强等方面的家庭农牧场,申报了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级家庭农牧场。近日,自治区农牧厅发文公布了评审结果,其中正蓝旗达布希拉图家庭牧场等20家家庭农牧场被评为自治区级示范家庭农牧场。
下一步,将持续做好认定家庭农牧场、评定示范家庭农牧场等常态化工作,指导旗县加强家庭农牧场申请赋码工作,严格审核赋码,下载使用“一码通”编码,及时更新名录系统数据。抓好对经营主体辅导员的聘任和考核工作。加强各类典型的宣传,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我盟农牧业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赋能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