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息烽县人民法院召开《关于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介绍实施意见起草背景及积极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情况,并发布相关典型案例。
2023年9月,农业农村部公布了2023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息烽县是全省入选创建名单的三个县之一,也是贵阳市唯一入选的县份。息烽县人民法院结合县域乡村发展现状和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关于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二十五条意见”),助力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工作。
近年来,息烽县人民法院紧紧立足主责主业,围绕“四新”主攻“四化”,聚焦“33844”工作主线,找准司法服务县域乡村振兴的切入点、着力点和侧重点,着力推动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入县域乡村振兴工作,妥善处理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矛盾纠纷。此次出台的“二十五条意见”在立足息烽县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工作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如何服务“农业、农村、农民”,如何按照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进行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十五条意见”从聚焦诉源、执源、访源“三源”治理的维度,强调要推动形成涉“三农”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矩阵。激活“1+1+3+N”诉源治理模式和“四心工作法”工作经验的内生动力,实现“三农”纠纷前端实质性化解。通过“内外联动”双向引擎,推动执源治理工作实质化运行。开辟涉诉信访接访处访“快速通道”,强化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救济。
作为服务和保障“三农”工作的基层司法力量,息烽县人民法院意识到,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民法治意识和权益意识不断增强,对司法服务的需求也日益增长。“二十五条意见”指出,要立足主责主业,综合发挥刑事、民事、行政等审判职能作用,健全“三农”问题执行案件快速执行机制,司法护航宜美宜居乡村建设。除此之外,“二十五条意见”还强调要深化司法为民宗旨意识。以“四一四新”为抓手,在落实诉讼服务改革上下真功夫,同时加大对农村困难当事人诉讼费缓、减、免力度,善用刑事司法救助和执行司法救助两项制度,保护困难群体基本权利。
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是“二十五条意见”中坚持强基导向的要求。息烽县人民法院将扎实推进法治宣传向基层延伸,不断推动形成“三治”乡村善治格局。依托“红色天平·息法先锋”党建品牌,将党建服务的切口精准对焦乡村振兴发展需求,探索出党建引领下司法助力乡村振兴新路径。同时着力突出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结合“护航农事”“巾帼建功”“绿色营商”特色法庭创建,立足“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工作原则,紧贴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职能,全力以赴做好服务保障“三农”的各项有关工作,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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