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续加强宣传引导。制定秸秆综合利用宣传、秸秆禁烧处罚依据清单,通过入户宣传、移动宣传车、负面典型曝光等方式,引导村民积极支持和参与秸秆综合利用、禁烧工作。
(2)分类开展秸秆处置利用。分类制定秸秆利用预案,明确62 个镇(街)、301个村(社区)为大春农作物秸秆集中处置重点区域,县(市、区)负责集中转运,正威公司、市中区甜城益草等企业开展秸秆收运。截至目前,全市水稻、玉米秸秆收集利用 28.55万吨,694 家养殖主体饲料化利用8.13万吨。
(3)加大秸秆处置工作奖惩力度。开展县(市、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以奖代补”,鼓励各县(区、市)制定专用设备购置补贴等政策。今年以来全市新增综合利用主体51家、秸秆粉碎机142台,产能扩大12.6万吨。组建5支禁烧督导组,对辖区内秸秆焚烧问题屡禁不止的进行巡查通报、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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